不报复

2016-05-20 08:43 浏览量: 18160 作者: 雅各 来源: 网络
摘要: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38-42

如果说,主在登山宝训中所说的话,对门徒带来巨大的挑战,那么这一段话,可以说是带来最大挑战的内容之一。它极违背人天然的本性,这从一件事可以看出来,就是有很多未信主的朋友,虽然对许多经文也不太了解,但他们常常会提出这段经文,表达他们的难以置信。固然,我们要寻求怎样更好地解释和理解这些话。但是这仍然不能掩饰这些话的锋芒,也正因为此,当基督徒真正靠着圣灵的帮助顺服这些话生活的时候,就显示出他们的生命经历了何等的改变。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这么说对不对?在旧约律法中有:“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出埃及记2123-25;申命记1921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经文,处于神给以色列民族的民事律内容之中,是关于社群生活的司法指引。它的目的是要奠定司法基础,列明做坏事的人应受的惩罚,并限制受害者应得到的绝对等量的赔偿,不能多收。所以它有双重的功效:界定司法标准和抑制报复行为。讲到抑制报复行为,大家应该容易理解。因为,我们太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了。别人若伤害我们,我们的自然本能是立刻还击,而且还要作一些比还击更厉害的事。一个人受了碰撞或轻伤,就要采取报复行动,甚至要把别人杀掉。人本性的深处充满忿怒,尽都倾向报复。

而当圣经中吩咐“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以司法的方式刑罚罪恶,又抑制个人的报复行为。这里让我们看到,拯救我们脱离罪恶权势,赐救恩给我们的神,也吩咐我们要对付罪恶。赐恩的神也是赐律法的神;他不仅要在最后把罪恶和罪的一切工作完全毁灭,在这个过渡期,他还要定出一个限制,把罪控制。这是他的主权性护理和公平公正的体现。

但是,一个值得留意的背景是,耶稣时代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显然扩大了旧约中所提出的公正赔偿的应用范围,从法庭(它原来所属的地方)引伸至个人关系的范畴(本来不适用的)。他们利用这个原则来将他们个人的报复行动合理化,却漠视律法明显的禁令:“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利未记1918

这样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主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怎样理解这句话呢?这确实是一个常引起辩论,常被人误解的问题。每当提起登山宝训时,人常常会想到这节经文。

托尔斯泰(Tolstoy)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认为不应该有军人、警察、或者地方长官,因为他们抵挡恶人。但是仔细注意托尔斯泰的这种说法真正的意义:他把耶稣的话引申成为,没有人可以抵挡正在攻击第三者的恶人。比如,如果几个凶徒正在抢劫、殴打一个人,几个男人正在欺负一位女子,这时不应该有人去制止他们——我们知道,这是很荒谬的。

还有许多基督徒,他们没有走得这么远,他们承认神已把佩剑的权柄赐给国家(参阅:罗马书13:1-7),但是他们认为,基督徒不应该在任何军队或者需要对付恶人的民事政权中任职,因为他们根据此处耶稣所说的,主张基督徒不应该抵挡直接临到他的恶,所以原则上不应该加入警察或军队的行列。

那么这句话是这个意思吗?我们当怎样理解这句话呢?其实,在这句话中,主耶稣为门徒提出的是在个人关系中的原则,这点很重要。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有与国家的关系,与政府或某机构的关系。你若是一名法官,或是一名警察,你需要履行正当的职责。这不是这段经文所要处理的,有其他的经文可以参考。但我们也有属于个人的关系。比如与配偶及父母儿女的关系,与教会弟兄姐妹的关系,与同事、同学朋友的关系等等。主在这里的教训,是与门徒在个人关系中的生活有关。而且是给门徒的,他们得蒙赦罪和重生,是天国的子民,有份于主耶稣那舍己的爱的生命。

那么,“不要与恶人作对”是什么意思呢?这里“作对”,有对抗、反抗、抵挡的意思。若是考虑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以及经文的对比句子的含义,这里的“作对”应该具体指“报复”的意思,因为它所针对的是把个人报复合法化的问题。因此,这里并不是说基督徒不要抵挡罪恶和那恶者(以弗所书613;彼得前书59;雅各书47

以弗所书6:11-13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务要谨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你们要用坚固的信心抵挡他,因为知道你们在世上的众弟兄也是经历这样的苦难。”(彼得前书5:8-9

这里是要我们不要向那“欺负我们的人”报复,不以恶报恶。而面对这条教训,我们首先必须对付我们那与生俱来,渴望报复的性情。这性情带来仇恨,产生杀机,使我们落在黑暗里。我们若是被它控制,就带来极为可怕的后果(例证:押沙龙)。 

跟从主,就意味着我们要向我们那罪性的旧人死,向着耶稣活,让耶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彰显出来。这是背十字架跟从主的路(例证:约瑟)。

接着,经文中用四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生活的样式:(太539-42)这段内容是四个具体的例子,它们是要阐明和应用基督徒不报复的原则,并显示应去到什么程度。这些例子让我们看到,基督的门徒不仅要拒绝那些被报复的欲望所驱动的行为,而且,还要为了那恶待我们之人的好处,积极地有所作为,甚至比所要求的更多。因此,“多走一里路”,可以说很好地反应了耶稣教训的意义。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用手背打人的右脸是一种侮辱,但主却要我们“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段经文令许多人读了大惑不解,望而却步。但主耶稣正是这样做的。旧约圣经对他有这样的记载:“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颊的胡须,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结果,在耶稣受难之前,犹太的官差首先向他吐唾沫,蒙住他的眼睛,打他的脸;后来,罗马兵丁也跟着去作。他们给他戴上荆棘冠冕,穿上紫色衣袍,给他一根苇子当作权杖,嘲笑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他们假意向他表示敬意地跪在他面前,吐唾沫在他脸上,并用手打他。耶稣却以无限尊贵的自制和爱,保持祥和的态度。耶稣完全拒绝报复,任由他们继续残忍地嘲弄他,直到他们结束为止。而耶稣呼召我们实际在他的十字架上有份。彼得说:“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1-23

一定要注意到的是,主耶稣所作的,都是为了爱的缘故。因此,爱是是基督徒如此生活的动力和原则,这爱是无私的爱,当一个人受到伤害时,他拒绝以报复去补偿自己的损失,反而关心什么能使对方和社会得到最大的益处,从而作出反应。因为他摆脱了个人的仇恨,让爱来驱动自己的生活,所以他愿意付出最大的代价——他的身体、他的衣服、他的服务、他的金钱——只要这些是出于爱的礼物。

让我们想一想这段经文所描述的情景。如果有一个人向我们走来,没有人激怒他,他却突然间伸手打我们的右脸。本能地,我们会立刻向他还击,以示惩戒和报复,我们被打,便自然要报复。但主在这里却教导我们不要报复,主自己是那施行审判和伸冤的主。

那么这意味这什么呢?有一个真实的例子。贝比利(Billy Bay)是一位著名的布道家。他信主前,是一位优秀的拳击手。信主后,有一天,他在机场遇到一个人;这个人以前和他曾有过节。这人心,里想,我终于找到机会了,于是,在无人激怒他的情况下,他打了贝比利。贝比利本可以轻而易举地采取报复,把对方达到卧地不起,但他没有这样做,而只是看着对方说:“愿神饶恕你,正如我饶恕你一样。”结果,那人在思想和心灵上,忍受了几天的煎熬之后,他终于悔改信了主。他明白贝比利可以怎样做,也知道原本的贝比利会怎样做,但贝比利没有做那常人会做的事,就是因为神使用了他。

我们看到一位基督徒怎样遵守主的命令。主给我们这命令,是要我们不要为个人的损伤或羞辱耿耿于怀。我们里面的心不要受这些事情的影响,也不立刻采取报复,而要去饶恕,甚至关心他的灵魂。当我们看到这些,我们可能会感到很难,但这驱使我们去寻求圣灵的帮助,以致我们不是受肉体的性情的驱使,而是被主的爱来驱动,这样来生活。

当然,很重要的,我们应当注意到,“自愿放弃自己的个人权利并且允许自己受到侮辱和侵扰(imposed upon),与在原则问题上或为了他人的权利而站稳立场,这两者不是不能相容的。”(参考:保罗的态度,使徒行传16372225258-1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迟。”这要求应该是假定那人的需要是真实的,因此命令我们给与帮助。但经文中并没有具体指明我们怎样来帮助是最好的。就像奥古斯丁所注意到的,经文要我们“给每一个求我们的人”,而不是“给他所要求的每一样东西”。

当然这段经文不是要我们去施舍钱财给职业乞丐,或支付正在戕害别人的毒品。耶稣说:“有求你的,就给他”,难道是表示没有任何例外的情况是不适用这个诫命的吗?有一位剑桥的研究生,他的柔软的良心促使他认为这个诫命是完全无限制的,结果他破产了。他完全照着字面来实行这个命令,自己没有食物,却又供应酒精给好几个人,这些人如果没有酒精会好得多。最终,别人帮助他明白,他的行为虽然出于良好的动机,却对别人、对他自己都没有帮助,而且也不荣耀耶稣和他的教训。

有时我们可能不容易分辨,但相信我们若是带着为主而作的心,就是主所喜悦的。当然,这段经文也更让我们看到,作为基督徒弟兄姐妹之间的彼此相爱。提醒我们不应当单为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别人真正的需要。有人说:我要抓紧自己的东西,不可听从任何其他人的要求,否则我便要吃苦头。这段经文正是指出这种心态是错误的。相反,我们当准备:这人若真有需要,而我是应该帮助他的,我便要施以援手。我这样做可能有点冒险,但若他有需要,我仍应当靠着主帮助他。  

结语:在结束的时候,我们的确需要承认,面对主的吩咐,我们感受到巨大的挑战。而且,我们也可能会想:有些情况我知道应当怎样行了,但是如果遇到这样、那样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确实,我们没有办法涉及很多不同具体情况,但我们可以肯定,这段经文给了我们原则的指引,而且主的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以至于在具体的处境中,让我们马上转向主,向主祷告,仰赖圣灵藉着主话语的原则给我们的引导。问题是,我们是否准备好,靠圣灵顺服神的旨意,即使遇到损失也在所不惜?

有时我们在环境中是那样的与周围的人混同,与周围的人没有什么两样,没有活出因经历福音大能改变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没有顺服神的旨意。但当我们知道主的恩典,知道我们在主里的身份和主所给我们的盼望,并且立定心志顺服主,那么,周围的人就会有机会发现,经历福音大能的基督徒独特而超越性的生活表现,而这一切见证出基督的荣美与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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