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中女性角色的再思

2019-01-22 07:31 浏览量: 2085 作者: 庄祖鲲 来源: 作者文集
摘要:男女特质的互补关系,与三位一体之神的相互关系,也有类似之处。因此,在「理想状态」 (即相当于「乐园」状态) 下的教会,男女应该是同尊同荣的。

自从人类始祖堕落以来,两性间的关系受到罪性的扭曲,以致于「两性间的战争」在家庭及社会上漫延开来。甚至于在教会─这个「被救赎的群体」中,两性关系的张力与冲突,两千年后也仍然历历在目。在我们即将迈入二十一世纪时,这是值得我们再思的问题。邱清萍、刘秀娴、吴淑仪三位姊妹在「使者」杂志连载的六篇文章,全面而且深入地剖析了问题的所在,也建议了解决之方向。我应邀做回应,只有以抛砖引玉的心态,略述我的观点了。

乐园的原貌——男女原是同尊同荣的

两性间的关系既然是因罪性的扭曲而破坏的,因此也只有借着罪恶的除净,两性间的关系才有可能完全地复和。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把仍被罪恶捆绑的「社会」,与已被救赎的「教会」,作一个区分。我们不能期待社会可以在两性关系上达到完全复和的地步,但是教会却可以、也应该在两性关系上,做为一个榜样,成为一个催化剂,促使两性关系日趋和谐。反讽的是,固然早期在女性地位的提升,及尊重女权的观念上,教会都曾扮演先知性的角色。但是如今,在许多方面,教会却反倒被社会大众视为「固步自封」、「食古不化」的象征。这是值得我们反省的。

首先,我们应该先看看堕落前,人类在乐园中的光景,我们才能对正常的两性关系有所认知,也才能正确地理解保罗有关两性关系一些难解的经文之原意。

当初神是以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1:27),这表示男与女各拥有一些神的特质,教会若要能全面地彰显神的荣美,就必须让弟兄与姊妹都能充分地表现其特质,不受任何人为的局限,否则神的荣耀,就会受到局限甚至亏损。同时,男女特质的互补关系,与三位一体之神的相互关系,也有类似之处。因此,在「理想状态」 (即相当于「乐园」状态) 下的教会,男女应该是同尊同荣的。

当然罪的影响是无法低估的,它不但扭曲了社会及家庭的男女关系,也同时扭曲了教会中的男女关系。我们必须警觉,今天往往我们所坚持的某些「圣经观点」(无论是传统保守派,或是妇女神学派),其实并非全然客观,也非绝对准确,而已经或多或少地被我们的成见所蒙蔽。因此,我们都应当求圣灵光照我们迟钝、昏眛的心,使我们回转。这样两性关系的复和及互补,才有可能达成。

释经学的问题——文化的影响程度

两性的和谐关系,既然不能寄望藉由世俗的「妇女解放运动」来达成,教会更应该责无旁贷地面对这个挑战。而有关姊妹在家庭及教会中角色的争议,我们必须由释经学的角度来再思。对于福音派占绝对多数的华人教会而言,如何正确地解释几处有争议性的经文,是关键所在。这样才能尽释群疑,迈向共识。

在做进一步的解释之前,我们必须确认圣经是绝对权威的立场。我们不同意某些妇女神学家的一些诸如「保罗是大男人主义的单身汉」、「圣经反映早期父权社会的陋习」等观点。我们深信,在正确的理解下,圣经的一些属灵原则,应该是适用于古今中外,不受时空的影响的。

然而,我们认为,所有圣经的启示,都是透过文化(包括语言、习俗、价值观等)来表达的。因此,要理解经文的原意,必须透过审慎的「解碼」(Decoding)过程,将当时的文化包装仔细剥除,才能完整无误地将经文真正要传递的主旨发掘出来。所以在解释每一段经文时,必须衡量其文化色彩占的份量有多少,再思考如何应用在现今的生活上。文化色彩越浓,在应用于今天的时空环境时,就需要更多的调适。今天许多信徒间的争议(包括女性问题),往往都是由于许多信徒「生吞活剥」式的解经,忽略了考虑其文化因素的影响,以至于执着于字句,却失去精意(林后3:6)。这是非常可惜的。

譬如说有关妇女在聚会中该不该「蒙头」的问题(林前11:4-16),目前众教会大致上已有公论,就是:「蒙头」乃是保罗依据哥林多当时当地的文化,而做出的教导。主要的原则是「服权柄」,「蒙头」只是当时当地服权柄的「文化表征」。因此,当「蒙头」在今天大多数的社会,已不再是「服权柄」的文化表征时,坚持妇女在聚会中仍然需要蒙头,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仪文。

同理,有关不准妇女「讲道」(原文是「教导」)以及「辖管」男人的经文(提前2:12),也必须由释经学的角度,从新诠释。我们必须考虑下列几个问题:这里的男人与女人是泛指所有的弟兄和姊妹吗?或者指夫妻 (因为希腊文的「女人」与「妻子」同字,「男人」也与「丈夫」同字)?为何保罗在林前11:5允许哥林多教会的姊妹讲道,在此又「似乎」不许她们讲道?保罗不准妇女「辖管」男人,难道男人「辖管」女人是许可的吗(参考彼前5:3)?保罗不准妇女「教导」,有没有文化的因素(当时的妇女绝大多数未受教育,而且不能独立谋生)

除非厘清上述这些问题,否则以这些经文为依据,来限制妇女事奉的角色(如不准女传道按牧,或不准姊妹讲道等),是说不过去的。顶多能说是个人的「领受」,而非圣经的「明训」。而且大多数的当代圣经学者的共识是,这段经文是有浓厚的文化色彩,应该以类似「蒙头」的经文来解释与运用。

美境重寻─重返乐园之路

圣经中的属灵领袖固然男多女少,但是这只是反映当时的社会实况,并未刻意地贬抑或压制女性。因此在旧约时代有女士师底波拉(4),初期教会领袖也有吕底亚(16:14),亚基拉(16:3,林前16:19)等姊妹。如果我们承认这是出于神的「恩赐」与「拣选」,我们就更不该以传统或制度为借口,事先就排除所有的姊妹在事奉中的某些角色。这是以人的作为,来拦阻神的作为。

但是我们要如何才能在教会中逐渐迈向和谐互补的两性关系呢?我建议下列原则供大家参考;

(1) 坚持「按恩赐事奉」的原则:教会不要因传统或制度先预设立场,刻意将女性排除在讲道及牧师的角色之外。而应随从圣灵的引导。如果姊妹有讲道、牧养、或治理的恩赐,她们应该与弟兄相同,也可以讲道、教神学,甚至于按立为牧师。

(2) 正确且平衡地诠释圣经:教会领袖们应该一起详细地研读相关的经文,以免人云亦云、萧规曹随地沿袭传统。我们必须坚持只有圣经是唯一的权威,而非任何人为的制度或传统。

(3) 以循序渐进、水到渠成的方式改革:在转变过程中,我们要避免操之过急地造成对立、分争,甚至分裂,以致神的教会受到亏损。我们需要逐步建立「共识」,特别在圣经的诠释上。等到时机成熟,也就是说有适当人选,大家的共识也已形成时,就能水到渠成了。

在面对现今宣教及牧会的严酷挑战时,我们的教会需要更多的领袖。盼望在未来的岁月里,华人教会能给予姊妹们更广大的服事空间,使她们在教会中能一展所长。而只有当弟兄们与姊姊们能并肩作战、并驾齐驱时,我们才能携手重建「失落的乐园」,以迎接新天新地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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