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宣教士的“呼召”

2022-09-26 16:03 浏览量: 1756 作者: 古道 来源: 作者平台
摘要:宣教士就是离开自己族群,到异文化中从事跨文化福音事工的基督徒。他们可以是专职的牧师或传道人,也可以是在异文化中从事某一项世俗的工作,藉着工作身份的“掩护”传福音的基督徒。

《宣教士的遴选与装备》一文包含了中国内地会戴德生牧师及其北美分部施牧师的两篇文章,介绍内地会的宣教士遴选标准和宣教士的入职流程。这两篇文章重在实用,不是神学。尽管不同时期和不同处境的宣教有所差异,但神是不改变的,所以宣教有不改变的内涵。并且,内地会是在中国宣教最成功的差会,他们的宣教策略至今仍然值得研究。因此,这两篇文章对目前中国教会的宣教仍然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宣教士的定义

戴德生首先说,从普遍意义讲,每个基督徒都是宣教士,因为每个基督徒都要为主作见证,“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他又接着说,他在文中所要讨论的“宣教士”,是到中国来的跨文化的福音工人。他说:“这份报告中我们只关注蒙召投入海外事工、在中国禾场宣教事工中不同部门服事的那些人。”所以在本文中,戴德生是把狭义的“宣教士”定义为:离开西方国家,放弃自己原来的职业,到中国从事宣教事工的人。

显然,把所有的基督徒都称为“宣教士”,这样的定义也是可以接受的,但这个定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今天教会中也有一种倾向,把宣教的范畴扩大,认为环境保护、社会公平公正、基督教教育、慈善公益等都是宣教,从事这些工作的人都被称为“宣教士”。有人针对这种情况说,当什么都是“宣教”的时候,就没有“宣教”了。

我们也可以按着戴德生牧师的方式来定义宣教士:

宣教士就是离开自己族群,到异文化中从事跨文化福音事工的基督徒。他们可以是专职的牧师或传道人,也可以是在异文化中从事某一项世俗的工作,藉着工作身份的“掩护”传福音的基督徒。(在一些地区和国家,专职宣教士是不允许入境的,有些本来在教会专职事奉的传道人,就要从事一项世俗工作,作为宣教士身份的遮盖。

二、宣教士的呼召

“呼召”是宣教中使用非常频繁的词。大家的共识是,宣教士必须有从神而来的呼召;但如何理解呼召,如何确定呼召,各有不同的见解。

戴德生牧师认为,确认呼召对于宣教士非常重要,如果在呼召上不清晰,遇到困难时,宣教士会怀疑自己的选择,同时也容易被撒但攻击。

他认为宣教的呼召首先来自于神的话语,他强调呼召的客观性。这首先是对神的话语,尤其是对大使命“你们要去”(太28:19)的回应,是否愿意顺服主的命令。其次是:1)理性的判断,愿意顺服大使命的人,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判断是不是可以前往;2)效法基督的心志,宣教士要愿意顺服主的命令,要效法主耶稣基督;3)呼召的外证,即要有在母国从事福音事工的经验,也显出能在海外工作的恩赐和能力。

然后戴德生又论述了其他人如何判断候选人是否有资格的问题。他认为,在年纪、品格和资格方面都合适,而且在母国服事中经过证明有耐心而且成功的人,可以视为有呼召的人。意思是,基本上一个蒙召的人在本国服事方面的经历,可以成为判断他是否有呼召的重要依据。

戴德生也在文章中重点论述了宣教士的品格和资质。显然他认为,宣教士的品格和资质都是他是否蒙召的外在证据。品格包括:明确得救,分别为圣,是归于神的人。这意味着此人明白福音,认识基督,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并且要圣洁无伪,内外一致。无私、耐心、自制、有带领人的能力。没有种族骄傲,能“俯就”神寻求拯救之民,要“纡尊降贵”。

在事奉的资质方面,包括身体、心理健康,能审时度势,有影响力。具备学习能力也非常重要,因为学习和教育是禾场服事必需的。他特别强调了宣教士的属灵资质,因为宣教是属灵的争战,所以宣教士必须有属灵争战的能力,能爱读神的话,按时领受灵粮,有祷告蒙应允的见证,为主而活,今生是为永生预备。尤其是,宣教士要爱神,也“流淌着神对灭亡灵魂的那种爱”。

从以上关于呼召的论述中,我们能看到戴德生牧师比较看重呼召的外在证据。但这仍然无法解决呼召的内证。戴、施两位牧师在文中强调大使命是给每一个基督徒的,甚至施牧师说:“一个被不断强调的观念便是,作为基督徒,我们都领受了一项普遍性的使命,那就是:‘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而且这个使命,是交给神在各处各方的每一个子民。除非他在以祷告的心寻求神旨意的过程中,通过圣经的话,或通过他置身的境遇和职责,从主那里领受到明确无误且针对个人的、要求他留守母国的命令。”但事实是只有少数人能到异国他乡宣教。

所以今天我们必须区分呼召的两种概念。一种是神以他的圣言“呼召”人们到跨文化的群体中宣教。这是客观的,也是普遍的,是给每一个教会和基督徒的。在我们思考客观的呼召时,必须要明白践行大使命的方式有很多,除了直接差派宣教士到异文化中去传福音,推动宣教、为宣教祷告、为宣教奉献都是在践行大使命。一个基督徒可以是被差派出去做宣教士,也可以在本地为宣教祷告,为宣教奉献,还可以参与宣教动员。神呼召教会和基督徒向万民宣教,但具体有很多种分工,不都是去海外传福音。使徒行传中,也是少数人成为跨文化的宣教士。

第二种是,一个具体的人被神“呼召”去跨文化的群体中宣教。这是指某个人被神拣选成为跨文化的宣教士,是神对某一个人的特别的选召。这个呼召是神必要成就的,也是不可抗拒的,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宣教士的呼召”。

因此,差会和教会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判断一个自称有感动做宣教士的人,是否被神“呼召”做宣教士。这个判断应该是两方面的,一是个人的感动,这是主观的,也是奥秘的。另一个是他的外在见证,这是可见的,也是可以评估的。

新约圣经中的呼召往往是神直接向被呼召的人说话。彼得在提比哩亚海边蒙召,保罗在去往大马士革的路上蒙召。在使徒行传13章,安提阿教会打发巴拿巴和扫罗去宣教,也是有圣灵亲自说话。

至于今天的宣教士,他们中有的人也说看到异象,或听到神的话语,或有异梦。但这些都是这个人自己经历的,而且究竟是不是来自神的呼召,很难判断。呼召总是具有某种奥秘性、经验性,所以,判断一个人的呼召时的要点是:这个人的信仰生命是否可靠,他的主观经历是否可信。

基督徒的生命有一个特点,就是内在的生命总是有外在行为的见证。信心必有行为显明,重生必有悔改见证。呼召也必有真理、属灵装备、敬虔生活、服事恩赐、爱心、智慧、谦卑、热心、顺服、舍己、事工的果效等见证伴随。

所以,戴德生牧师把判断的重点放在外在客观的见证是对的。

就外在客观的判断方面,现代差会判断呼召时,也进行一些相应的心理测试。这种做法不是绝对的,因为圣灵和圣道可以改变人。呼召来自于神,所以我们判断呼召的时候,一定要多祷告,谦卑顺服神的带领。戴德生也提到,一个被差会拒绝多次的人,后来以事实证明,他是非常优秀的在中国的宣教士。而且能最好地判断宣教士呼召的是地方教会,因为门训和牧养是教会的工作。教牧在祷告、牧养、辅导过程中,查看神的作为,谦卑地做出合理的判断,而差会很难全面地牧养和观察一个人。这是差会,尤其是信心差会先天的劣势,因为它没有教会作为基础。

值得思考的是,戴牧师和施牧师的文章中几乎都没有说到教会。这是什么原因?这对他们的宣教带来什么影响?对中国教会带来了什么影响?这都是非常值得探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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