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亮|一本圣经兩件衣服走天下 中国家庭教会傳福音音历史

2016-03-14 13:37 浏览量: 41176 作者: 张荣亮 来源: 国度复兴报
摘要:作者为中国五大家庭教会之一――华人归主团队(前称方城教会)的创办人,本文摘录自他的个人传记《火炼的使徒》,书中详细记录中国教会从文革时期到大复兴的血泪史。

作者为中国五大家庭教会之一――华人归主团队(前称方城教会)的创办人,本文摘录自他的个人传记《火炼的使徒》,书中详细记录中国教会从文革时期到大复兴的血泪史。


文◎张荣亮

我们的团队是1981年建立的,目的就是传福音。经过30多年,在百般的贫穷、患难、逼迫、艰难中终于将福音传开了,使福音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有了可喜的收穫。


我们当时的口号是:一本圣经两件衣服走遍天下。当时真的是如此,拎一个小包,裡面装著一本圣经,两件衣服,就走遍全国。现在没有人会这样做,觉得不可想像,但那个年代,我们团队的人都是这样传福音的。


吃从1981年起的十几年,一顿饭两块五一直是我们的标准,不能超过两块五,所以一般只能吃个烩面,想再吃个馍,吃个菜,都是不行的。所以常有饥饿感,吃不饱就喝点水充饥。因为再多,教会就无法支付。这还是好的情况,更多时候,我们就是啃点饼乾、吃野果,渴了就喝溪水。走路时,看到有的家门口贴著信主的对联,知道这家是信主的,就可以上门去要个馒头。


现在经济好多了,但我们同工们在一起吃饭也都是很简单的几样,自己做饭,都极少在外面吃,包括接待各个地方来的弟兄姊妹。所以我们团队的同工,无论弟兄还是姊妹,在团队裡最开始的服事就是煮饭半年,这也是重要的服侍,并借此学习谦卑,学习僕人般的事奉。


穿在八九十年代,香港那边弟兄姊妹给大陆运圣经过来,为了躲过海关的检查,都用很多的旧衣服掩盖圣经。这些旧衣服是他们不要的,就一起给我们。在2000年前,我们同工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透过这个管道周济的旧衣服。自己都很少买衣服,偶尔过年才可能买一件。虽然穿的破烂,但每个人都有神恩膏的大能,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


住最好的情况是住到热心接待的弟兄姊妹家。但在1983年到1985年,无论白天或晚上,公安常常到信主接待的人家裡,要突袭搜查。所以即使爱主的人,也不能接我们住在家裡,其他人就更加不敢接待我们了。但有些弟兄姊妹会给我们提供些被子、被单,让我们在野地上睡。


在80年代,若能去别人家住,我们都规定晚上不超过九点、十点就要关灯,为要节省电和煤油。当时有的地方还是用煤油灯。考虑到农村穷,为了体恤接待我们的家庭,让人欢迎我们再来,我们就订了这个规矩。


去到哪家,姊妹们帮忙做饭洗衣,许多年来,都是小心翼翼的,因为毕竟是在别人屋簷下,肯定不如在自己家自在。但在那样逼迫的环境下,有人能够接待我们住就已是很好了。当然,也有一些家庭,让我们感到宾至如归,可以不必那麽拘谨。


我们在全国各地传福音时,若找不到可以接待的家庭,通常就是住乾店,因这种店最便宜,直到90年代,都只要五毛钱。现在的人可能没听说过乾店这个词,其实就是一个大房间,一大群人住在一起,凡来的客人,店家给每个人一张凉席就完了,别的什麽设施都没有,连卫生间都没有。


有些时间,就在旷野和车站等到天亮,这都是经常发生的。桥洞下、田野、沙滩、河湾、麦田、菜地、竹园、棉花地、打穀场、山坡上、广场……我们都睡过。姊妹们都和弟兄们一样,住乾店、睡旷野,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我们教会的权爱玲姊妹13岁时跟著三个大人去外地短宣,到了一个地方,因为第二日还要转火车,那天晚上四个人就在火车站广场住了一晚。那时也有乾店,四个人两块钱就行。但他们为了省钱,连乾店也不住,买份报纸,铺在地上,四个人就背靠背这样睡了一晚。后来又经历其他方面的难处,令她觉得出去真苦,以后还是不出去服侍了。但后来长辈的教导让她明白了服侍主就是走十字架的道路,那次的短宣奠定了以后事奉主受苦的心志。后来她成为教会的全职传道人,直到今天依然在神的家裡尽职尽忠。


行在八九十年代,我们常常骑著自行车,从方城骑到社旗、南阳及河南各地,再从河南骑到湖北、山东、安徽,到各地传福音、讲道、栽培工人、探望教会。

我们去湖北的枣阳、随州、襄樊,一天就能到。去山东、安徽就比较远,要两三天。我们一天能骑两百六十哩路,两天五百哩路。平时骑累了,就躺在路旁稍微休息下,晚上就在田野睡。所以,我们的团队,无论弟兄还是姊妹,都是骑车能手。


虽然常常饥饿,吃不饱,但那时不知哪裡来的力量,每天竟然可以骑车骑那麽远。我相信是主加力量给我们,因祂应许说日子如何,力量也必如何。


我们的自行车通常都是买回来的二手车,我们每天骑,还常常走那麽远,所以容易坏。但若去修车铺,要好几块钱,所以出去时都带著修理工具。刚好郑书谦弟兄会修车子,坏了就修一修。


在2000年前,要是远途坐火车的话,都是硬座或无座。那些年,丁秀玲姊妹每月都去广州两次取圣经,单程就需要27小时,每次都是硬座或站票,有座位就坐,没有就站著,没有看过卧铺是什麽样。从1981年到1989年都是这样的光景。1989年她被抓,判了三年劳教。


家庭从1981年一直到1998年,我和所有的同工都没有领一分钱工资,全是义务。在当时那样贫穷的情况下,连传福音的钱都不够,哪来工资呢。你作工了,天上有祝福有奖赏。但要想有点薪水,在当时是没那回事。


所以孩子们上学等费用都只能靠各自家裡种田、养猪、养鸡、养羊来供应,钱少了就少了,养不起就养不起。所以你要想养家就回家去。要留在团队,那就要过奉献的生活,传福音的生活,为了耶稣甘愿忍受贫穷。


那时我们团队的姊妹们结婚,定的标准是:不在乎对方的长相、经济收入等外在条件,只要他是个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爱主,他的家也爱主,愿意养你、支持你的全时间传道工作就好了。


差派工人在当时的环境下,传福音就意味著受逼迫、被抓、被打,这就是一条十字架的道路。所以当时教会若差派人,首先长老就会说,我们这回差派打发去全国各地传福音,你们每个人回来时要带上一条绳,就是被捆著回来(被公安局捆著遣送回来),你们若不是这样回来,就别来见我。意思是鼓励大家一定要勇敢地传,不要怕。大家都很受激励,毅然地说:「行,我们都出去传扬。」就这样,见人就传,福音就这样被传开了。有一些被抓住了,打得死去活来;有的没被抓住,随走随传,结了许多果子,建立了许多教会,信主的越发增多。


我们团队差派出去的工人,最小的十几岁,年纪大的有五六十岁。每次打发工人,都是难捨难分的场面,不知道今日离别,何日能见面;不知道回来是在哪一天,或许是被囚,或许是遍体鳞伤,或许是带著笑脸。


被打发去到各地的同工,都是空降兵,常常只有去的路费,至于到那地后怎麽生活,有没有钱回来,都管不了,只能凭信心。所以他们一去,何时能回来不知道。主若预备了路费,有人奉献了,就可以回来;若没有,就在那裡继续作工,直到有了路费才回来。


在那个年代,很多事情都是很无奈的。我们知道要爱惜工人,要支持宣教士,但那时确实大家都穷,教会就是在穷苦中成长起来的。我们能做的只有切切地祷告,把各人交付在主的手中,求祂看顾,求祂保守。所以每次的差派礼都是泪水的洗礼。


(摘录自《火炼的使徒》,张荣亮著,国度事奉中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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