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目的(斯托得)
工作的目的(斯托得)
神安排人生的方式别有用心,他需要人来合作,以完成他的旨意。他造大地时,没有让它自己繁茂,必须由人来治理、开发;他预备的园子里,花不会自己遍开,果子不会自动丰熟,必须由他指定的园丁来培植。这种神人合作的观念,可以应用到一切正常的工作上。神谦卑自己,以依赖我们的合作来抬举我们。
工作的目的是什么呢?凡想要建立基督徒工作观的人,都当先从创造来看。堕落使得某些工作成为苦工(大地受咒诅,汗流满面才能开垦出一片农地),但工作本身却是因我们具神的形象而来。创世纪第一章呈现的神,是位工作的神,他创造的计划,一天又一天,或一个阶段又一个阶段展现出来。而当他看着自己所造的万物,便宣称它们是“好的”,他很享受工作完美的乐趣。在第七天休息之前,他创造的最后一步,乃是造人类,并造它们也成为工作者。他将自己对大地的主权分赐给他们,吩咐他们要发挥自己的创造天赋,来治理这地。因此,从一开始,人便成为神所派具特权的管家,受托代替他看管,发展四境。
创世纪的第二个记载,重点在人,那里说:“耶和华神……立了一个园子。……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世纪二8、15)如此神设立了园子,又创造了人,他将所造的人放在所设立的园子里,要他去栽培、保护。前面提到,他将大地整个交给人管,这里讲到,他特别将一个园子交给他。后来(创世纪四17以下),亚当的后代盖了城市、蓄养家畜、制造乐器吹奏,又铸铜铁。那里所描写的,似乎是中石器时代的情形。
由此可见,神是工作者,而人也是工作者,分享了神的形象与治理权,而(基督徒必定想补充)耶稣也是工作者,借木匠的手艺显示劳力的尊严。既有这些有关神、基督和人的启示,基督徒应当怎样来看工作呢?尤其,我们当如何去了解圣经的范例,以致能明白神对工作原初的心意;而在对照之下,我们是否可明白当代的工作经验中,哪些是正面的、哪些是负面的?
◎自我实现
首先,工作的目的是要成全作工者,亦即,按照神的计划,人类自我实现很重要的一部分,乃是在工作中。从神第一次对人发的命令,我们便可充分证实这一点:“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世纪一28)。这里连续出现三个命令,一个接一个,十分合乎逻辑。在治理大地之前,他们先需要遍满这地;而在遍满之前,他们需要先生养。因此,这个最起初的复合命令,指示出人类的基本使命为何。
我们能管理大自然是因为我们具神的形象,或者,我们可以用另一句话表明这同样的真理,即,我们能够做有创意的工作,印证我们具神的形象,我们的创造者使我们成为具创造力的生物。赛儿丝(DorothySayers)曾留下一句隽语:“工作的要义,并非是人必须工作才能生活,乃是人活着就是要工作。”既然造物主赐给我们各样恩赐,就是希望我们去发挥。他盼望我们能得着实现满足,而非一事无成而感沮丧。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明确指出,工作对于人生有根本的影响。他在论“人之工作”谕令的《劳力的美好》一文中,写道:“工作是使人与其他受造物不同的特点之一,人们为维持生命而做的事,不能称之为工作。”从创世纪前几章,“教会可以肯定,工作乃是人在世上存活的主要意义之一”他继续写道,为这缘故,“人的工作乃是整个社会问题的关键,也许是其最主要的关键。”倘若社会旨在“使生活更合乎人性”,正如第二届梵蒂冈会议的昭示,“那么,人的工作即是关键所在,举足轻重,具最根本的重要性。”因此,“工作对人是件好事”,不但因为借着工作,人可使自然为他效力,并且透过工作,“他也实现了作为人的意义,并且亦可以说,他已‘不单是人而已’”。
不过,若要说工作对于人性是“不可或缺的”,则有太过夸大,因为创世纪第一章的高潮,不是男女的受造及要治理大地的命令,而是安息日的设立。我们在工作时,还没有表现出最人性的一面,而是在放下工作来崇拜时,才能将人最高超的品质流露出来。所以,安息日使“人类的工作成为相对化,只是其中六天的内容。它保护人,不致完全被治理地的任务所吞噬;它预知人会落入错误,以为工作便是人生的目标与一切。”人毕竟不是工作的族类,而是敬拜的族类。
然而,我们必须指出,如果我们懒惰(不积极)或去破坏(而非创造),就是否定了自己人性中最基本的一面,违反神对我们生命的计划,这样一来,就是放弃了自我实现的一部分。当然,这不是说,既然小孩、病人或退休人士不能工作,他们就不算人。其实,小孩都希望长大,病人也希望痊愈,以致能去服务他人,同理,退休人士若能采取积极的态度,把握机会去从事一些建设性的服务,即使是义务的,也十分值得。虽然传道书的作者对一切都采取悲观论调,认为没有神的一生毫无意义,“日光之下的劳碌有什么益处”,但他对于日常的工作,仍有正面的看法:“人莫强如吃喝,且在劳碌中享福”,又,“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传道书二20、24,三22)
修马克描写单调工作的话,并不过分:“机械化、人工化、与大自然隔绝、只用到人潜能中最小的一部分,使得大半工人在一生的工作中,没有高贵的挑战,失去自我成全的动力,没有发展的机会,毫无真、善、美在内。”他一针见血地道出这种情况的反常之处:“现代世界花很多精力,确保工人的身体不会遭到意外或受到损伤”,而一旦损伤,就有赔偿。但对于“他的精神与灵魂”又如何?“倘若他的工作损及他本人,将它贬为一个机器人——那就太不幸了。”他接着引用柯马拉斯瓦米(Ananda Coomaraswamy)的话:“劳动少了艺术是野蛮。”为什么?因为它会伤害工人的精神与灵魂。修马克提倡“小即是美”之观念,他的名字从此与这词汇不可分割。
因此,倘若人的生命是以工作为中心,而不是以敬拜为中心,就失去了蒙召为人的一个重要成分;一旦工作取代了安息,我们就会发现自己不再能发挥人的功能。在全球化日益增强的世界,经济价值往往在个人与社会价值之上,这固然能使科技的效率显得亮丽,但同时亦显出一个事实:人之为人是要有生产力及成果,但却不是要被不以神为中心的价值体系所压制。所以六天工作、一天休息和敬拜的模式,应当成为先知式的标准,教会借此去呼吁世界,回到能增进而非贬抑人类生活的工作模式。
◎贡献社会
工作不单是为了让工作者有成就感,也是为了全体的好处,我们可想而知,亚当在伊甸园中的栽植管理,不单是为了让自己高兴,也是要带给全家温饱。整本圣经都指出,大地的产物与社会的需要有关,因此,神赐给以色列“流奶与蜜之地”,同时也吩咐他们,要将土产与穷人、外人、寡妇和孤儿分享。新约也相仿,教训那些从前作过小偷的,不可再偷,而要亲手工作,“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以弗所书四28)
一旦明白,我们的工作对人有益,且受人感激,就会产生很强的职业满足感。据闻,在两次大战期间,底曼(Henry de Man)在德国所作的研究,以及同一时间在芝加哥西方电器公司进行的胡桑实验,是在这方面首度作的科学研究,而其结论现在已甚为普及。胡桑实验尤其显示,“如果工人认为,别人认为他们的努力非常重要,即使将灯光减至如月光一般微弱,他们还会增加工作效率。”
当然,圣经认为工作是整个社会的事,由社会全体参与。至少从某种意义而言,所有工作都应被视为是对大众的服务。有人说,企业若为社会服务才有光彩,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上市的企业也应当要为股东服务,在思考企业的角色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很重要。不过,强调工作应一位大众提供服务为优先,而不是从中剥削,则十分重要。
所有的工作都需要妥协,因此倘若视工作为对社会作出贡献,对一些人就会产生困难。不过,即使惟一的贡献是让工人的家庭得到供应,生活有保障,让他们有能力参与社会的生活,那么,这种工作仍有其价值。
◎荣耀神
然而,比服务大众更重要的,乃是服事神,其实这两者也不可分。基督徒相信,工作的第三个公用,也是最高的功用,便是使神得荣耀;亦即,让他的旨意彰显、成就。神安排人生的方式别有用心,他需要人来合作,以完成他的旨意。他造大地时,没有让它自己繁茂,必须由人来治理、开发;他预备的园子里,花不会自己遍开,果子不会自动丰熟,必须由他指定的园丁来培植;我们称这是神赐给人的“文化使命”。“自然”是神给我们的;“培育”是我们怎样处理自然,没有人来培育,每个花园或田园都会迅速退化为旷野。
神的确供应了土地、种子、阳光、雨水,但我们必须去耕田、撒种、收割;神提供了果树,但我们要去施肥、修剪、摘取果子。正如路德有一次在讲解创世纪时说:“神要透过你们来完成所有的事;他要透过你们来挤牛奶,透过你们来作一些杂役的事,而所有的工作,从最伟大的到最卑贱的,都能讨他喜悦。”如果神预备了丰美的牛乳,而我们不去挤,又有什么用处?
因此,工作乃是一种合作;我们依靠神,而(在此以恭敬的心来说)他也倚靠我们。神是造物主,人是培育者;双方彼此倚赖。在神的美旨中,创造与栽植、自然与培育、素材与手工,乃是并进的。
这种神人合作的观念,可以应用到一切正常的工作上。神谦卑自己,以依赖我们的合作来抬举我们,比方,婴孩或许是神所造之物中最无能的,孩子们的确是“神的礼物”,但需要有父母亲的合作;在出生之后,仿佛神将新生婴儿放进母亲的怀抱中,说:“现在由你来照顾了。”他把养育每个孩子的责任交给人。孩子幼小时,几乎是母亲的一部分,彼此非常亲近,而每个孩子都依赖父母与老师许多年。
即使到了成年,虽然我们在生命上倚赖神,但在生活所需方面,却彼此倚靠,这不但包括肉身的基本需要(食物、衣服、住处、温暖、安全、健康),还包括使人生丰富的各样事(教育、娱乐、运动、旅行、文化、音乐、文学、艺术),属灵方面就更不用说了。因此,不论我们的工作为何:是专业(教书、医疗、法律、社会服务、建筑或工程),或是在政界、军界、工业、商业、农业、媒体、研究、管理、服务业、艺术界,或在家里,我们都需要视所做的事为与神合作。十六世纪的法国外科医生帕雷,人称“近代外科医学之父”,他的话被刻在巴黎大学医学院的墙上:“我将伤处包裹,而神行了医治。”
有一个故事(在机械改革之前)讲到,一天有个人在乡间小道散步,来到一个采石场,有些人在那里工作。他问他们在做什么,头一个不耐烦地回答:“你不会看吗?我在凿石头。”第二个偷也不抬地回答:“我每周赚一百英镑。”但同样的问题问第三个人,他就停下来,把十字镐放下,站起来,挺着胸说:“如果你想知道我在做什么,我在盖一个礼拜堂。”所以,问题在我们看得多远。第一个人的眼光只停在他的十字镐,第二个乃是停在周五的薪资,但第三个人超越工具和薪资,看到他所做的事最终的目标如何——乃是在与建筑师合作;虽然他的贡献很微小,但他是在帮助盖一间敬拜神的建筑物。
因此,只要我们能看出,我们的工作对于神向人类的旨意有何贡献,尽管十分微小、间接,那么,“工作即是敬拜”。那么,我们所做的便都是使神得荣耀(林前十31)。
然而,费尔夫博士(Miroslav Volf)写了《在灵里工作》一书,向这个观念挑战,认为它虽正确但不完全;他以谨慎的论证,流畅的辞藻,发展出复杂的工作神学,他的重点在于我们不再回头凝视于原初的创造,而要向前展望新造,就是将要实现的新天新地,我们现在的身体和未来复活的身体,将有基本上的关联,同样,展望未来,我们不是期待世界的毁灭,而是它的改变。在这样的期待之下,人的工作有其意义,因为“借此卑微、不完全的参与,人可以对神的新造做出贡献。”
费尔夫不赞同路德所教导的,我们各有不同的“职责”,而同意保罗所说,我们各人的“恩赐”不同。他认为,这种恩赐包括了日常工作,甚至非基督徒所作的也可算在内,因为“所有人的工作……都是因神的灵在那工作的人身上运行,才能作出来。”不过,对此我却心存疑问。当然,圣灵的确在世上工作,而世上各国也会将他们的“荣耀”归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二十一24、26),但是,保罗所讲的“恩赐”,难道真的包括非基督徒的工作在内吗?在末世神改变世界的时候,人真的能与他合作吗?神的国现今的实况及未来的完全实现,岂不是神的赐予,而非人的成就?即便如此,当我们展望未来世界的新生,我们有权这样说,现今“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探讨过以上工作三目标之后,我们尝试下一个定义:
工作就是花费能力(或是劳力或是脑力,或二者兼具)来服事别人,工作者因此能实现自我、贡献社会,并归荣耀给神。
成就、服务与敬拜(或与神的旨意合作),三者的交织,也符合我们对神、对人,并对自己的责任。自我的实现不能与服事分开,因为职业的满足主要不是来自高薪、优美的环境、安全、分享利润等,虽然这些也很重要;满足感的主要来源是工作本身,尤其是那抽象的“意义”,而就工作来说,意义的主要成分甚至不是技巧、努力与绩效的总和,而是我们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对神有所摆上的感觉。亦即是服务能带来满足,我们在服事他人时,便实现了自己。我们不但需要为自己的工作采取这样的观点,如果我们身为老板或经理,也应当尽力将这观念带给下属。
好些年,我参观了位于孟加拉大卡市的手工艺中心,这是健康、教育与经济发展机构所办的一个中心。他们在那里教导来自难民营的年轻人,织地毯、织布或稻草工艺。他们专心工作的态度,令我印象深刻,他们几乎未注意我们,在我们经过时,连头也不抬一下,全神贯注于手中的工作。这工作给他们带来尊严、意义与自我价值感。
二零零四年七月,“工作基金会”作了一项调查,许多人说他们对自己的工作颇为满意,乐于工作。英国三分之二工作者对自己的工作或职业感到满意。调查发现,薪资对一个人的重要性,不及工作的内容与个人雄心的实现,有意思的是,42.2%的人认为,他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是在工作中。因此,无论我们是怎样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工作都是我们之为人的一部分;工作不是我们在作事,而是反映出我们受造成为怎样的人,是我们对神——那位工作者——的反映。
(摘自《C型观点:基督徒改变社会的行动力》,斯托得著,校园书房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