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主义Augustinianism

2018-03-05 08:32 浏览量: 2014 作者: 主仆 来源: 《当代神学辞典》
摘要:对圣经正典的形成、神观及创造论、三位一体、人的堕落、道成肉身、神的恩典、教会观、圣礼观,以至基督教哲学等发展,奥古斯丁的成就可说是无出其右的。

奥古斯丁对西方教会的影响实在太广泛了,本文只能就他反伯拉纠的作品,看他“恩典论”的影响,这也是奥氏最常被引用的思想。

奥氏在生的时候,便有人对他的作品提出批判,他们是伯拉纠及半伯拉纠的人。由此引起的争辩持续了一段时间,至终引到五世纪和六世纪奥古斯丁思想大获全胜,且为鲍尼法斯二世(Boniface II,教宗,5302)在531年批准了奥兰治第二次会议的议案。让我们分三部分来看奥古斯丁思想对教会的影响。

对教义的影响

对圣经正典的形成、神观及创造论、三位一体、人的堕落、道成肉身、神的恩典、教会观、圣礼观,以至基督教哲学等发展,奥古斯丁的成就可说是无出其右的。

1.正典(Canon254,Canon)的形成。决定圣经正典主要有两个会议∶393年的希波会议和397年的迦太基会议,奥氏是这两个会议最具决定性的人物。

2.神(God)观和创造论(Creation)。这二思想是基督教的柱石,也是最受误解及攻击的。误解者是人好把神与其他自然界及邪灵混为一谈,像占卜星相之类;攻击者是有关神的位格问题,古代的异教(如摩尼教)及近代流行的民间信仰莫不如此。奥氏皈信基督后,对摩尼教的二元论、物活论和宿命论,详释其谬误,指出圣经的神是惟一永恒、全智、全善、全爱的,人是在祂的看顾引导之下,不是某些不知名的命运;在祂之外再无别神。再者,他指出人必须为自己的罪负责任,不能诿过于神;他的神义论是早期教会最完备的理论之一。但我们也要指出,他在《天主之城》轻视今生、物界,及人一切的建制,亦为后代倾向二元论的人提供了最方便的藉口,虽然奥氏从没像诺斯底主义或摩尼教那样,说物界是邪恶的。

3.三位一体论(Trinity)。三位一体论对奥氏来说,不纯是理性的问题,也是敬拜和默想的对象,事实上,后者是决定前者的,此为他的名言“信心先于理性”的意义。在《三位一体论》(The Trinity)中,他一方面反对三神论,另一方面又反对撒伯流主义或神格惟一论∶以神为独一,父、子、灵不过是神的三种显示,是没有三位可言的思想。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下,奥氏解释基督的神人二性,及圣灵是由圣父和圣子而出。此二说先后为迦克墩会议及尼西亚会议接纳为基本教义。

4.堕落与救赎。奥氏在反对伯拉纠主义的争辩中,为教会解释人的堕落及神的救法。他说,人为受造之物,原是善良,又具自由意志去拒绝犯罪,就是堕落了,他的自由意志(即择善去恶之可能)仍然存在;但亚当的罪祸延后代,人不再能靠己力来择善去恶,因罪的本质为骄傲,而人又不愿倚靠神来对抗情欲,结果就落在永死的刑罚;这是为什么神用道成肉身之法,及恒守的恩典来拯救人。

他认为基督与亚当最大的分别是谦卑,取了人的形像来死于十字架。但基督的死有什么价值呢?奥氏没有明确的看法,有时他看为宗教上献给神的祭物,有时看为法律上代人受刑,有时则看为献于魔鬼的赎价;奥氏之后,教会在这方面的辩论,显出上述三者不能等同视之。不过奥氏关心的,是基督之死与人得救赎的关系,在这方面他是清楚明确的∶人不能靠己力得救,因为得救是白白的恩典。或直接或间接,教会会议是因奥氏的恩典观,而定伯拉纠主义和色勒斯丢为异端。从此教会即相信神的恩典对人有决定性的作用,包括他行善的力量,可惜此思想不为中世纪教会重视,以致行善成了邀恩之途。

5.教会及圣礼。奥氏一方面对教会持有极高的评价,认为教会之外别无救恩,而圣灵只在大公教会的范围内施恩;但另一方面,他又拒绝像多纳徒派的分离主义,认为只要教会一天自存于世,她里面就必有稗子和麦子相混,人强硬分开二者,必引致更大的罪恶∶分裂基督的身体。

奥氏认为一切属灵的行事,皆有可见的记号,这就是圣礼,故奥氏承认的圣礼极多,包括驱魔、按立、婚姻等;但他认为最重要的圣礼是圣餐和水礼,且必须在大公教会内施行才为有效,此为反对多纳徒派分裂教会的行为。

6.基督教哲学。奥氏建立基督教哲学的功绩也是巨大的。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向来都很深切,保罗书信及约翰的作品一早就显出来,此后游斯丁、亚历山太的革利免和俄利根,也是善用哲学作解释、辩护或反驳的人。奥氏原本就是个哲学家,精于柏拉图的思想;信主后就以哲学为神学的使女,或为护道,或为宏道,都显出慎思明辨的功力。他的知识论和本性论就是最好的说明。因着他个人得救的经历,他不像后期的阿奎那那样,从官感知识出发,运用理性的程序来到神那里。他认为罪恶已把就神之道中断,人若要认识真善美,就必须藉着圣经的启示和圣灵的光照,才能认识神,故他的劝告是∶“你若不明白,就要相信以求明白。”这是为什么奥氏虽精通各种学问,却没有建立如阿奎那那种无所不包的系统。

他对人性及自由意志的分析亦非常精辟,认为罪恶非出于人性本身,乃是人的自由意志。他把意志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堕落后,妄想藉自由意志来行善,其实他只能行恶;第二阶段是人领受基督恩典后,可以不犯罪;第三阶段是信徒死后活在永生里,不能犯罪;这种解释为后代人接纳。

奥古斯丁之后的伟大的神学家,几乎没有不从他的作品得益,包括反对他的人在内〔如克勒窝的伯尔拿就是〕。我们可分天主教与基督教两方面来看。

罗马天主教

整个中世纪神学都可以看见奥古斯丁的影子,安瑟伦、伦巴都、阿奎那等人的神学莫不如此。到了改教时期(改教运动的神学),改教家指出罗马天主教事实上是偏离了奥氏的思想,透过鼓励善功与赎罪的行为,他们实在走入奥氏所反对之伯拉纠主义的错误(参下面一段)。这时天主教对奥氏作品有两大解释的阵营∶俄坎的威廉和比尔认为,奥氏从没反对善功的重要,故他们仍是在奥氏的精神内;另一派则指出奥氏思想的重心,非如天主教当时所说。拜犹(Michael Baius, 151389,比利时天主教神学家)称曾读过奥氏反伯拉纠主义的作品达七十次之多,对奥氏作品的解释虽较反改教运动者更忠实,却为1567年的教宗谕旨定罪。

但造成这种混乱,奥氏是要负部分责任的,因为他在不少教义的诠释,有前后矛盾之嫌。如人的得救问题,他一方面认为是出于神的预定,另一方面在讨论圣礼与教会的作品中,亦说只有接受有形教会的圣礼,才有得救的希望;神的预定与人的圣礼,明显地不是同一回事,这就使后人有许多种不同解释的可能。这种混乱的主因,是他企图把新柏拉图思想和通俗的教会传统,混入他的教会解释而造成。再举一例∶他一方面强调信徒在信、望、爱的生活全本乎恩典,另一方面又推许修道主义和苦修的价值,他既不把二者的界线标划出来,后人无论推行什么运动,就几乎都可以用他作理据了。

自改教运动到十八世纪,奥古斯丁的思想成了天主教会争辩的中心,有时教宗索性把正反双方都判为有理。耶稣会采用摩利那(Luis Molina,15351600,为西班牙耶稣会神学家)的思想,以神的预知教义来调解自由意志与神的恩典;道明会则斥责摩利那主义为半伯拉纠主义,他们却被人指摘太近于加尔文的思想。1607年教宗却判二者皆直。约百年之后,诺立斯(Henri Noris, 16311704)本于奥氏思想再反对摩利那主义,引发另一场争辩,天主教会又再判双方皆对。但总体上说,耶稣会那种半伯拉纠主义的思想仍是占上风。

最重要的争辩可说是由杨森(CorneliusJansen, 15851638)引起的。他原是荷兰的天主教神学家,在他死后,他的门生出版了他的著作Augustinus,是本于奥氏的思想来解释预定、恩典及个人归主,由是引起以摩利那主义为本之耶稣会的不满,几乎把法国的天主教分裂了。当时杨森主义是用作更新灵修与敬拜之用,为道明会,及如巴斯噶等人支持;他们强烈反对耶稣会的摩利那思想。1653年,教宗依诺森十世(Pope Innocent X)在杨森作品中找出五个错误的思想(有些是读进去的):没有神的恩典,人不能行神之命令;恩典是不能抗拒的;堕落的人可以不受强制去犯罪;半伯拉纠主义的错误,乃在否认恩典是不可抗拒的;若说基督为所有人死,就是属半伯拉纠主义。依诺森认为上述五点都是错的。结果杨森主义的大本营坡若亚修道院(PortRoyal)被关闭(1709),杨森主义者另立主教,成为古天主教会(Old Catholic Church)一部分。

自十八世纪后,奥古斯丁的思想就不再有那么多纷争,人亦因长年精研奥氏的著作,而设立多个奥古斯丁的研究中心,并办了几本专门期刊。今天人注意的,不再是奥氏反伯拉纠的作品,而是他正面解释教义之作。

更正教

改教的猛将没有一个不是受益于奥氏的遗教。在改教前,教会因着文艺复兴的复古精神,奥氏作品早有多个新版本面世,其中以伊拉斯姆(Erasmus411,Erasmus, Desiderius)的为着。但改教家各有不同的着重点∶加尔文把奥氏的预定论重新整理,成为他有名的教义之一;路德则得益于奥氏对人性及神恩的论释;此外,如人的自由意志及原罪等问题,一方面是典型奥氏的思想,另一方面亦成了改教运动其中一些最重要的教义。

时至今日,奥氏的神学特别为信义宗和改革宗重视,其中尤以反伯拉纠主义的思想为甚。巴特(Barth189,Barth, Karl 卡尔.巴特)一派的神学家,以及研究宇宙论和科学、神学间对话的学者,则批评奥氏的二元论,和专注于人类学而少谈基督论。但近代神学家深受奥氏影响的也不少,其中以赖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为著,他的基督教实名论就是奥氏的思想,而他的名著《人的本性与命运》(文艺,41989),更被称为现代版本的《天主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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