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神所配合的婚姻

2019-01-10 07:27 浏览量: 3752 作者: 洪道 来源: 网络
摘要:婚姻生活中最大的要害就是“自我中心”,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否定对方,总是要对方来满足自己,于是,就一定会发生无休止的争吵或漫无边际的冷战,久而久之,两个人的心都会变得伤痕累累,都想退出这桩婚姻。

在当前的中国社会,婚姻危机已经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除了离婚率的高频攀升,各样因婚姻生活的不和谐而导致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本文欲从圣经的教导,结合实际的现象,浅谈对婚姻问题的一些看法。

一、婚姻是神所配合的

要梳理并试图解决困扰着现代人的婚姻问题并不能简单从实际问题入手,因为人是复杂的生命体,人的问题往往是不能够以简单的操作程序来解决的。另外,由于婚姻问题的错综复杂,并没有一种简单的方案能彻底地解决所有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困扰人们最深的可能是,双方无论怎样努力,都觉得已经回不到之前恋爱时的那种感觉了。这就使我们有必要从源头去寻找答案。

在新约时代,围绕着摩西律法中允许离婚的律例,犹太的拉比将申命记二十四章一节的“不合理的事”作泛扩大化处理,将婚姻生活中所出现的琐事统统纳入“不合理的事”的范畴,以致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对此,主耶稣则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耶稣认为摩西律法中的这一条是由于以色列人的心硬,所以才许他们这么作,但这明显不是神设立婚姻的初衷。在耶稣看来,“婚姻”乃是神所配合的。既是神所配合,人就不可分开。耶稣的意思并不是“只有神所配合的婚姻,人才不可以分开”,而是说“所有的婚姻都是神所配合的,既然神已经配合,人就不可以分开”。

这样说来,是不是说,基督徒也可以像非基督徒一样不用祷告、不用考虑圣经的教导,只要随意选择就是,因为凡是合法的婚姻都是神所配合的?非也!因为神的旨意有着狭义与广义之两种不同的状况。

狭义来说,的确存在着神特别预备的婚姻这种情况。比如,以撒的婚姻就是最好的例证。当时亚伯拉罕打发他的老仆人往巴旦亚兰去替他的儿子娶妻,是因为他觉得在他儿子以撒的婚姻大事中,神的旨意必然是让以撒与那地的女子结合。至于那个女子是谁,也在神的预定之中,虽然亚伯拉罕并不知道女孩子的名字,但神却藉着老仆人将那女子——利百加,领到以撒的面前。这就告诉每位神的儿女,婚姻大事一定要谨慎,要尽力寻求神的带领,不要一开始就凭自己的心意作出选择。

当然,在婚姻中也存在另一类神的旨意,那就是神广义的旨意,这是说,任何一种婚姻——不仅是登记过的,也包括已经有了性关系的男女,都是神所配合的。这句话的意思绝不是说,神会用不道德的方法使男女成为一体,而是说,所有发生性关系的男女都是在神面前的一种立约行为,是必须要持守的。于是,随意的离婚或在婚姻中与第三者再发生性关系的,就是在神面前的背约。这样做不仅得罪了对方、得罪了自己,更是得罪了神!

二、让神圣的观念主导并开启自己的婚姻

“婚姻”既是在神面前的神圣约定,基督徒们就有必要调整自己的观念,让这神圣的信仰贯穿自己的婚姻生活。首先是婚前的预备与审慎进入婚姻。婚姻既然是那么的神圣,人们就不当草草地对待此事。就像有人乃是迫于年龄的压力、父母的压力、亲朋的压力、乃至社会的压力而草草结婚,由于这样的婚姻没有什么爱情的基础,很有可能便会中途夭折。

要知道东西买错了可以重新买过,但婚娶若错了,影响我们的可是一辈子的事。作为基督徒,在自己的终身大事上面,应当有对自己、对未来的配偶、对家庭负责任的心。既是如此,就当有相当的预备。比如,心志上、祷告上的预备。

在心志上,我们需要明白婚姻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单单为了享受爱情,也不是为了完成父母的愿望或传宗接代,而是为了实现神在我们婚姻中为双方、为子女、为家庭以及为神的国度所定的旨意。有了这样的心志,我们就不会将自己的喜好放在第一位,而是将神的旨意放在第一位。这不是说,我们不可以有自己的喜好,而是说我们现在不将自己的喜好作为最最优先考虑的选项。一旦有了这样的心志,我们便可以为自己的婚姻好好祷告了,这样的祷告,一方面是为了寻求神的预备,另一方面也是将自己真实的愿望与喜好告诉神,让神来带领。毕竟,人自己的眼光是有限的,是很容易会犯错的。我们不是也常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吗?只有神最知道每个人的真实光景,他所预备的肯定也是最适合我们的。

在祷告方面,我们可以在每日的祷告中将这件事放在其中,另外,我们也可以求神保守我们的心,直到向着他为我们所预备的那一位敞开。还有就是,在遇到别人的介绍或是自己所喜爱的异性时,需要先带到神的面前,好好祷告,在祷告一段时间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交往下去,以此类推,直到确定关系及结婚为止。既然婚姻是在神面前的神圣盟约,那么作为基督徒,就不应当随随便便与异性开始一段恋情,而当慎重考虑,一旦决定了,就不要轻易结束。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现代人十分注重“眼缘”,所谓的“第一感觉”,这是典型的“跟着感觉走”的群体。笔者不是说“感觉”不重要,但“感觉”也是不稳定的,否则,为什么那些一见钟情的人并不是个个都天长地久呢?笔者认为在婚前,应当有四个阶段的晋级:1.祷告及充分的、综合的考虑2.喜欢3.4.愿意在神面前相互委身

到了第四个阶段才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可以选择结婚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还必须解决一个疑问,即“可不可婚前同居”的疑问。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婚前同居,这部分也是出于对婚后保障的考虑。有人认为“试婚”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如果不先试一下,怎么知道两个人适不适合一辈子生活在一起。

 他们认为试婚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知道对方在夫妻生活方面是否适合自己。另一方面,如果能婚前同居,那么在同居的时期就可以直观地看到对方的衣食起居,有何嗜好、有何弱点,便会一目了然。这样就能事先知道婚后才能看到的对方的另一面。不过,试婚也会带来一些无法解决的副作用。比如,情感上的纠葛。如果婚前已经同居,同居过后又因为觉得对方不适合而放弃恋情,也有可能遭到另一方的反对与纠缠,从而带来更大的伤害。近段时期,因情感纠缠而引发的恶性杀人事件已是屡见不鲜了。另外,从圣经的教导来看,肉身上的性关系既是婚姻生活的记号,那么婚前同居显然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被许可的。

三、经营、体谅、包容及不轻易离婚

婚姻中必不可少的有“喜欢”及“爱情”,但这些东西不是一直自动能存在下去的,而是需要靠双方共同去经营与维系的。有人将婚姻比喻成花园,一个美丽的花园固然盛开着朵朵艳丽的鲜花,却也需要园丁辛勤的呵护,否则至终将杂草丛生而荒芜了。爱情是需要保鲜的,而爱情的保鲜除了需要有生活的情调与情趣外,最重要的就是一颗始终为对方着想、为对方付出的爱心与真心。因为“爱”并非只是“喜欢”,而更是“想要为对方真实付出的意愿”,如果只是一味地索取,那么就像一个提款机,只有提款没有存款,早晚会耗尽。

婚姻生活中最大的要害就是“自我中心”,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否定对方,总是要对方来满足自己,于是,就一定会发生无休止的争吵或漫无边际的冷战,久而久之,两个人的心都会变得伤痕累累,都想退出这桩婚姻。在“经营”的同时,“体谅”与“包容”则显得尤其重要。因为“经营”也不全是“一心一意地为对方做事”,而是更多地站在对方的角度去“体谅”对方。

真正的爱,不全是“给对方最好的”,而是能“为对方着想”。比如,以做家务为例,你若真正爱对方,也不是说,你就把家里的活全包了,让你的爱人不用动一根指头,这不是真正的爱。如果你真的用心爱对方,那么你也可以邀请对方一起参与到家务中来,信任对方,并体谅对方的软弱。如果你的爱人为你煮了一顿饭,虽然他做的菜不好吃,你却能欣赏并肯定对方的付出,那么对方就能从你的肯定中感受到你对他的爱,下次,他就更愿意付出。

“体谅”就是换位思考,不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随意批评对方,而是把自己放在对方的处境中,像体谅自己一般地去体谅对方,这样,我们才能与对方感同身受,心心相印。于是,我们也就愿意去包容对方的一些不足之处,让对方感受到温暖与十足的安全感。

婚姻是神圣的,却不是完美的,即便是神所预备的婚姻,如以撒与利百加的一样,也不是完美的。因为始祖犯罪后,已经使人的婚姻关系遭到了扭曲。于是,人们在婚姻关系中除了要面对来自配偶的缺点外,还会面对来自父母——尤其是对方的父母及子女的种种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处理,有可能会使这桩婚姻走向解体。

    在此,笔者想说的是,婚姻生活中所遇见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琐事,夫妻双方不当被这些琐事而困扰,而是应当接纳彼此的不完全及现实处境的不完全,不要一有困难,就轻言离婚。婚姻是神圣的,不当轻易放弃;但婚姻却又不是完美的,即便你结束了一段婚姻,下一段也不可能完美,所以要求夫妻双方的是舍己,是奉献,是甘心乐意的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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