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士应当加入当地教会的理由
我知道每位宣教士所处的环境各不相同。有时候,宣教士可能无法加入当地教会——比如在一些完全未得之地,当地可能根本就没有教会;或者现有的教会都在传讲错误的福音信息;还有些情况下,宣教士和同工团队本身就形成了一个教会群体。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当地已经有健康的教会,他们忠心地传讲福音,也有正常的圣礼。这里说的“加入教会”,指的是按照教会既定的正式或非正式程序,被接纳并认可为教会中积极参与的固定会友。
以下是宣教士必须加入当地教会的十个理由:
第一、拥有共同的使命
宣教士的使命是通过传扬福音带领人归主来荣耀神。参与教会的福音事工同样也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有时甚至比在特定的未得之民群体中服事更加直接。从属灵的角度来看,一边在宣教工场服事,一边参与教会的圣工,这两者之间并不会产生资源的争夺,也不会出现愿景上的冲突。
第二、不存在权柄上的冲突
在宣教工场加入当地教会,并不意味着你就要放弃与母会或其他支持教会及机构的关系。正如前文所说,这两种委身完全可以并存。它们不仅能同时进行,而且双方还可能因此建立起更深的联系。
第三、这关乎你自己的属灵生命
对你和家人的信仰生活来说,教会是不可或缺的。基督徒的生命若离开了地方教会,就无法得到完全的成长。这个真理不论是在宣教工场还是在本国都同样适用。我们需要通过实体的基督徒团契生活来彼此激励(来 10:24-25)。你需要定期从教会所宣讲和应用的圣经中得到喂养(提后 4:2,3:16;多 1:9),也需要领受主的圣餐(林前 11:26)。
你同样需要圣经中所设立的牧者来“为你的灵魂时刻警醒”(来 13:17;徒 20:28)。正如我在最后一点要说明的,仅仅与同工、朋友或家人保持非正式的团契是远远不够的。即便与母国的基督徒保持网络联系,也无法真正替代融入当地实体教会。
第四、教会能提供比个人更全面的门徒训练
地方教会里众多弟兄姊妹所拥有的各样属灵恩赐,能够提供更加全面和健康的门徒训练,这是你一个人无论有多大的恩赐都难以做到的。神的心意是要你所带领的门徒或初信者在成长过程中,能够看到不同层次的生命成熟度,听到各个方面的教导,经历多样的服事,也能看见神在不同信徒生命中奇妙的作为。地方教会正是为了造就门徒而提供这一切(林前 12:7-8;弗 4:16)。还有什么比你和他们一起在同一个属灵大家庭中彼此接纳、互相服事更好的配搭方式呢?
第五、事工的长远持续发展
当我们思考事工时,要有智慧地考虑到我们离开工场(或离世)后,门徒和事工如何保持长期健康的发展。主对教会有应许说:“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它。”一般来说,你在宣教工场所看到的地方教会都会比你个人的事工存在得更久。
这说明,要建立长期事工,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更多健康的教会。同时,这也意味着那些希望能持久发展并保持真实属灵活力的非教会事工,都应该与教会建立紧密的联系。因为在你离开很久之后,正是这些教会会继续培养你的门徒(同时也培养他们自己的门徒)。不仅如此,这些教会的弟兄姊妹也会为你目前的事工,以及你离开后的事工持续提供属灵同工和志愿者。
第六、在信仰上作出美好见证
如果宣教士表现出一种“高人一等”、不需要当地教会的态度,必然会培养出持有同样想法的门徒。其实,无论我们在属灵上多么成熟,都需要存谦卑的心,从其他信徒的榜样和教导中继续学习。
第七、开展策略性服事的良机
想想看,教会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许多人的生命,你对现有教会的投入就是在为众多人的生命献上贡献。作为新来的宣教士,你很可能具备一些知识储备、培训经历、服事经验和属灵成熟度,这些都能给当地会众带来祝福。
即使只是最基本的教会参与(不担任任何正式的领导职分),比如待人有爱心、常常鼓励他人、忠心地参加教会聚会等,都能为其他信徒树立美好的榜样,在不知不觉中帮助教会成长。这种“无声的门训”可能看起来平凡无奇,但很多牧者都非常感恩有属灵成熟的基督徒加入他们的群体,就像盐一样在教会中发挥调味的作用。
第八、建立信任关系
有些人担心,加入某一个教会会影响你与其他教会或基督徒团体的来往。但实际上恰恰相反,你加入教会正表明你愿意与当地信徒同心配搭,这反而会让其他潜在的本地伙伴更信任你。因为这样做表明你已经与当地的属灵群体建立了联系,当地人信任你,这也会让其他人更容易接纳你。
第九、让你的工作更有说服力
加入当地教会也向当地信徒表明,你所传讲的福音与他们所信的是同一个福音(加拉太书 2:2、9)。你或许会在某些方面有不同的侧重和细微的差别,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所传讲的是与当地教会完全不同的信息。
第十、教会是神所设立的权柄体系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但我把它放在最后,因为可能许多读者对此还不太熟悉。从圣经的角度来看,宣教的使命是交托给地方教会的,因为教会是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机构。这使命并不是交给个人、神学院或福音机构的。这并不是说这些个人或机构就不能参与宣教,而是说他们应当作为本地和工场上地方教会的仆人来参与宣教。因为“天国的钥匙”是交给教会的(太 18:18)。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上帝会赋予教会以下职责:为认信真福音的人施洗,并接纳他们成为成员(林前 12:13)。教会也有责任将那些不忠信且不愿悔改的人赶出教会(林前 5:4-5)。因此,在使徒行传中,我们看到是教会来识别并差派蒙召传福音的人,包括往外面去的宣教士(徒 13:1-3),和在教会内部服事的长老和牧师(提前 3:1、8)。
新约教导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应当在教会的权柄和门训之下。因此,加入教会就是对主耶稣权柄的顺服。这对宣教士来说也不例外。让我们看看保罗这位巡回宣教士的例子:是教会差派了他(徒 13:1-3)),教会供应他的需要(腓 4:15),众教会监督他的工作(徒 14:27,15:3),他也在教会群体中服事(徒 20:17-18)。不仅如此,保罗也致力于建立和坚固地方教会(徒 14:21-23;多 1:4)。
教会是神所设立的“宣教前哨站”。其他事工都应当从教会而出,在教会之下开展工作,并最终服事于教会。